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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新蔡县城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不动产大证)小区清单一览表

03-02 11:08 阅读 4435



以下项目(小区)已于近日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购房业主已具备办理新建商品房(一手房)转移登记基本条件,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在法律意义上无法保障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购房业主应尽快办理转移登记,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备注说明

1、此清单对县城区规模小区(项目名称)初步统计,以便购房业主及群众了解并作为查询参考。如有遗漏或新增,今后将及时通过不动产线下大厅政务公开栏、网上办事大厅及中心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布。

2、该项目(小区)以上楼栋需双方共同申请,开发企业配合购房业主办理新建商品房(一手房)转移登记是应尽的义务。如开发企业不积极配合购房业主办理新建商品房(一手房)转移登记的,购房业主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房屋销售交易监管县住建部门进行反映;拒绝向购房业主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增值税发票)的,可以向县税务部门投诉反映;不动产已于2024年9月份中旬全面启用证书配图在线查看(即电子配图),对违规转嫁给由购房人承担的费用(委托费、代办费或配图费等)或无法律依据收取相关费用的,可以向具有价格监督管理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进行反映处理;对开发企业拒不配合的,可以通过司法诉讼(或仲裁)进行解决,购房业主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单方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一手房)转移登记。

3、购房群众在2019年8月11日以后签定的网签合同备案(电子合同)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掌上APP)在线缴纳税费,购房业主及群众需要了解办理新建商品房(一手房)转移登记或二手房转移登记申请方式的,可以通过不动产线上线下办事大厅、政务公开栏及中心微信公众号查看申请材料清单(办事指南)。

公告单位:新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6日

来源:新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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