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2025年服务基层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通知
09-11 10:44 阅读 3273
新蔡县2025年高校毕业生
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工作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23〕17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和资金发放时限的通知》(教资助〔2025〕17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新蔡县2025年度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代偿对象:
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含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村干部”)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由财政实行代偿(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艰苦边远地区”范围是我省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原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蔡县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其中,“农村特岗教师”和“大学生村干部”服务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为全省所有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航空港区。
代偿标准:
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随国家现行助学贷款政策进行调整。2024年起,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予以代偿。超出标准部分不予代偿。对于中高职、专升本、本硕博连读的毕业生,按照就业时毕业学段的学制年限代偿,即中高职代偿高职学段国家助学贷款、专升本代偿本科学段国家助学贷款,以此类推。
代偿时限:
每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三年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毕业生可于当年申请贷款代偿,10月1日以后服务期满三年的毕业生在下年度申请贷款代偿。服务期满三年后符合代偿条件但超过两年仍未按规定办理代偿手续的服务基层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代偿资格。
2025年代偿时限:2022应届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干部除外)。2020年、2021年服务基层期满人员未申请代偿的,符合条件的可以补报。
代偿范围:
①、支援服务贫困县;②三支一扶;③特岗教师;④、大学生村官;5、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单位人员。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办理流程
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
网址:http://gxzizhu.jyt.henan.gov.cn/fwjc
新蔡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服务电话:
0396-5968868 15516688738
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为便于联系,请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不要填写他人或单位电话),新蔡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登录个人在线系统打印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
材料审核:
《申请表》上要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名的材料要手写签名,材料按照先后顺序排序,于2025年10月11日前向新蔡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报送纸质材料;新蔡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通过管理系统上报信息并报送纸质材料,上级管理部门审核批复后下拨代偿资金。
资金发放:
新蔡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通过财政支付平台向申请人预留银行卡转账支付代偿资金。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所需材料
请按以下材料顺序要求排列材料:
材料顺序:
1、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一份、盖章齐全)
2、毕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就业协议(或录用手续、聘任合同)复印件
5、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原办理单位公章、如申请的是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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